皖建協函[2009]9號
關于對《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評選辦法》和
《安徽省建筑業企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各市建筑業協會、各副會長單位:
為適應建筑業發展新形勢,我們對《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評選辦法》和《安徽省建筑業企業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辦法》進行了修改,并征求了廳建筑管理、安全、質量、招投標等部門及部分企業和推薦單位代表的意見。與原辦法比較,主要做出以下幾個方面的修改:
一、對原辦法中與現行政策不相適應的內容作了修改,如:按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對辦法中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內容進行了調整;隨著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對評選辦法中有關的內容進行了修改。
二、改兩年一次的評比為一年一次。
三、將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內容納入優秀建筑業企業評分標準中,優秀建筑業企業評選條件增加了“參評企業應是省、市建筑業協會會員單位”的內容。
四、對各類企業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做了局部調整。
五、將優秀項目經理評選辦法中的“近四年內擔任過兩個(含兩個)以上二等工程項目經理”的申報條件修改為“近三年曾擔任過一個(含)達二級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標準要求規模以上工程的項目經理。
六、項目經理申報條件中增加了“近三年擔任項目經理的工程至少有一項被評為市級以上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的內容。
現將征求意見稿印發給你們(具體內容請登陸我會網站 www.furentl.com信息快遞欄目查詢),請認真審閱提出書面意見,并于2009年4月30日前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建議和意見反饋我會,如無反饋則視為同意。
聯系電話:0551-2871599(企業部)
傳 真:0551-2649622
地 址:合肥市環城南路28號安徽省建筑業協會企業部
二○○九年四月九日
抄送:廳建筑管理處、人事處。 |